“油耗子”打孔偷油致管道中断12小时,4人均获刑

25.09.2014  12:42

   作案之前专门踩点

  孟卫是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古西村农民,2002年因盗窃罪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孟卫供述,早在2012年秋天,他和曹庆文商定通过在石油管道上打眼偷油的事情之后,紧接着就找到李保民和另一人入伙,4人驾驶一辆河南牌照车辆,到我省宿州市境内找合适的输油管道,到了褚兰镇境内后,感觉地理环境等方面适合下手,随即开车返回河南。

  到了2013年3月份的时候,他们4人从河南省濮阳市上高速,直接来到踩好点的褚兰镇,因下雨在镇上的旅馆住了两天,在这期间把所有的作案工具全部准备好。

  2013年3月18日晚8点多,他们一起找到埋在地下的输油管道,把管道挖出,然后拿出在老家就准备好的手摇钻孔机开始钻孔,“是专用的,钻出空后也不会漏油,再把专门的阀门给拧上去,接上软管,就可以往外输油了。”孟卫交代。

   一名案犯当场被抓

  同案犯曹庆文(已判刑)也因为盗窃管道石油,以破坏易燃易爆物品罪被判过刑,知道这些工具的用途,也知道这么做违法。但孟卫找到他时承诺,事成之后不会亏待他,他就没有说什么。曹庆文交代,2013年3月18日晚,他们的车行驶到褚兰镇南边的一条河的桥上,搬下车上工具运到旁边的小树林里,孟卫让他把车停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并让他买一瓶柴油回来,他就在附近的一个加油站买了一瓶柴油。

  曹庆文说,等他回到小树林后,看到脚下的地上露出一大截管子,凭他的经验知道同伙已经在输油管道上打好眼,并接好管子了。次日凌晨,孟卫又让他埋管子,他埋了一会,忽然感觉肚子痛,就朝停车的地方走去准备“方便”,紧接着就被公安民警逮住了。

  据孟卫交代,当时他们正在埋管子,忽然听到远处有叫喊声,知道曹庆文被逮住了,于是他们3人立即放下工具逃跑。

   盗油行为害人害己

  鲁皖石油管理处宿州站站长李庆利说,案发当晚,他接到巡线员马计勇的电话说发现盗油团伙,并且已经和褚兰派出所联系过了。当晚8点50分左右,李庆利赶到案发地点附近,和褚兰派出所一位协警在鲁皖输油管道548公里处蹲点守候,等到次日凌晨,看见一名男子(即曹庆文)从输油管道方向走来,李庆利就和协警将这名男子制服。

  随后,李庆利和工作人员发现,案发现场遗留有电瓶、钻头等各种作案工具,输油管道上已经被焊接了一个阀门,阀门上接着一根3米多长的高压橡胶管。

  李庆利告诉记者,这次偷盗行为导致皖鲁石油管理处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令管道被迫停止输油12小时,造成间接损失11万元。

  “在输油管道上焊接阀门盗油,如果操作不当,将会引起火灾、爆炸,喷出来的油还会污染附近河流甚至地下水,后果不堪设想。”李庆利说。

  今年4月17日,孟卫到公安机关投案,标志着4人全部到案。9月24日, “油耗子”孟卫因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