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部署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为全面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从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利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隐患整治工作。2015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重大隐患和形成密闭空间隐患的整治工作;2016年9月前,隐患整改率达到80%;2017年9月前,完成排查出的全部隐患整治工作。
省政府文件已明确省能源局为省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各地尽快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并明确: 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牵头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集中打击辖区内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要和管道企业尽快对接,制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方案,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隐患整治。 公安部门 要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要严格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乡规划部门 要依法根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要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及违章占压管道等行为。 质监部门 要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要加强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 要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为当地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尽职尽责。
省政府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动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