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盗油后灌入他物致十多吨柴油报废

16.05.2014  13:15

        某化工公司职工卫某,盗取油罐车内部分柴油后,为防止公司发现,竟向油罐车内注入不明液体,致使近13吨柴油全部报废,直接损失达10万多元。5月15日,涉案的被告人卫某因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2013年11月初,卫某应聘到某化工有限公司任职,负责该公司的油品运输及在运送过程中的保管等。同年11月26日起,卫某开始单独执行配送运输任务。

        同年12月2日,卫某驾驶该公司一辆油罐运输车,从肥西县上派镇某公司油库运送30吨0#柴油至六安。当车子行驶至肥西县山南镇附近,卫某拨通事先有过接触的一男子电话,说自己想卖几桶油给对方,后便伙同这名男子从油罐车前舱内抽取五桶柴油。为防止被公司发现,卫某伙同该男子向油罐车的前舱内加入3桶类似酒精的不明液体。卫某在获取500元的报酬后,将油罐车驾驶到六安汽运加油站。该加油站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该油罐车前舱内的15吨柴油有杂质。后经公司质检中心检验,存有杂质的柴油为不合格产品,损失价值为10.94万元。次日,卫某所在公司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