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浙江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河北、浙江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年6月)
省供销社调研组
河北、浙江两省是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自去年4月经国务院批复开展试点以来,在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搭建为农服务平台、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推进综合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学习借鉴两地改革发展好的经验做法,对指导我省系统改革发展很有意义。为此,根据省政府分管领导要求,省供销社分为两个调研组,近期分赴河北、浙江两省供销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围绕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产品流通业务开展、综合改革推进等专题,我们分别 在河北 学习考察了南皮县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农资配送中心和刘福青村农民合作社,平山县葫芦峪现代农业公司,河北省供销社合作金融大厦,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定县供销社塔元庄社区服务社、瑞天购物广场、正定国际物流园和电子商务公司等地; 在浙江 学习考察了杭州市供销社果品集团及其茶都名园、浙江农资集团、新大春风集团、以及福士达集团(浙茶股份公司)所属的安吉中国白茶城、浙江塔塔茶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大制茶有限公司等地,并与河北省社以及石家庄市、沧州市、南皮县、平山县、正定县社,浙江省社以及杭州市、安吉县社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看、听、思、研,对两地的改革发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形成了一些基本印象和思考。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省供销社基本情况
(一)河北省供销社
河北省供销社系省政府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河北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位一体,一套人马。省社机关内设处室17个,所属全资、控(参)股企业20家,香港上市三级子公司1家,商贸学校1家,专业协会15家。2013年9月,省盐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整体划入省供销社管理。全省系统有市级社11个,定州、辛集2个省直管县级社,县级社151个,基层社1860个,法人企业3529个,从业人员30万人。2014年,全省供销社购销规模达到2428亿元,实现利税10.5亿元,分别增长19.4%和19.3%。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金2.5亿元。目前已形成农业、流通、金融、地产四大业务板块,涉及农资、盐业、棉花、农副产品、投资担保、电子商务、房地产开发等十余个行业。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7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286亿元,资产总额115亿元。
(二)浙江省供销社
浙江省供销社系统由省供销社、11个市级社、83个县级社、634个基层社、6个省级行业协会、2所高职院校、1175家社有企业组成,至2014年末,拥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40408个,在职干部职工15万人,离退休人员4万多人。2014年实现总经营收入4472.1亿元、利润34.2亿元、上缴税费3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1.41%和6%;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增长11.07%和11.92%,分别达到995.99亿元和308.75亿元。省供销社机关实行参公管理,设有处室8个,现在编44人。另有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由省社主任兼任董事长,一名副主任兼任总裁,其他副主任兼任副董事长,省社监事会副主任兼集团监事会主席),下设部室4个,共27人。兴合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净资产83亿元,拥有浙江农资、新大、特产、福士达、再生、茶叶、中茶拍等15家成员企业和各类经济实体300多家,产业涉及农资、钢材、煤炭、塑化、汽车、矿产、房地产、农产品、投资、IT等行业。2012年,兴合集团公司实现经营收入615.5亿元、利润13.1亿元,连续10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二、两省供销社改革试点的做法及成效
河北、浙江省供销社承担全国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两地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全国总社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精神,不断解放思想,抢抓试点机遇,扎实推进改革,成效明显。
(一)河北省供销社做法及成效
河北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围绕“五个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流通体系、合作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强力推进,取得良好开局,初步实现了对传统工作格局和原有政策支撑体系的突破(由做流通转向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争取农村流通领域的政策支撑转向争取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有关政策支持)。
1. 创新组织体系,着力打造 全省一体化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 。 在村级 ,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借助村“两委”力量,由基层供销社积极领办农民合作社,构建“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模式,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与供销社组织优势的有机结合。 在乡镇, 以基层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大力发展产业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整合乡镇相关服务职能,打造集经营性、公益性和政策性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在县级, 以县级社为依托,以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成员,组建跨产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统筹推进组织体系、网络服务体系和合作金融体系建设,实现县乡村一体化发展。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市、省两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由此建立起全省新型供销社组织架构。
2. 创新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土地规模化经营新模式 。 河北省社联合社会力量共同组建了平山葫芦峪农业开发公司,通过“大园区、小业主”的运作方式,推进土地规模流转,大规模、区域性、整体化开发荒山荒坡,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打造太行山绿色环保屏障和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带。与河北银行达成协议,提供100亿元低息贷款,支持供销社在太行山、燕山区域推广,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太行山浅山区综合开发的“葫芦峪模式”已经在平山、阜平、曲阳、唐县等地开发荒山10万多亩,全省供销社系统已在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地40多个县流转土地近80万亩。
3. 创新经营体系,着力优化网络布局提升服务水平。 河北省社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搭建大宗农产品交易平台,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合作组建了农副产品物流园,组织省内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入园交易,辐射带动农户20多万户。组织实施“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以县城购物中心为依托,发展乡村供销社超市。尤其是正定县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提出的“把服务送进社区、送到千家万户”的指示,依托社有企业瑞天大厦开展连锁配送,把供销超市开进乡村、社区,供销超市已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目前,全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农资、再生资源和盐业经营网络格局已经形成。
4. 创新金融体系,着力为农提供全方位服务。 河北省社大力发展资金互助、信用担保、合作保险、产权交易、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业态,为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保险、产权交易等全方位服务。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与省委农工部、省金融办等部门组成了合作金融体系创新领导小组,以省政府或省金融办名义起草下发了3个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性文件。 狠抓金融龙头企业。 省社担保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等一批企业发展壮大,尤其是省社筹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该中心由省政府批准)系河北在全国系统首创,经营范围包括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交易鉴证服务,以及农村产权经纪及托管服务、投融资咨询服务等。 健全系统金融网络 。 信用担保、合作保险两项业务实现所有市县全覆盖。多数市、县社把类金融企业集中办公,为农民提供一站式“超市化”服务。目前,基层有合作金融超市、省级有合作金融龙头企业的合作金融体系新格局正在成形。
5. 创新管理体制,着力推进社企融合、上下贯通 。 积极探索建立供销社管理新体制 。 河北省社率先对自身组织体制进行改革,将省社理事会与新合作集团公司董事会合二为一,建立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新合作集团公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目前,省社机关与新合作集团公司已初步完成在管理体制、内设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设置,省社理事会成员全部兼任集团公司董事。省社机关与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部门进行合并。畅通机关干部到企业任职的渠道,鼓励干部保留身份到企业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集团规范化发展。 加快推动上下级社之间的联合合作。 依托省社龙头企业,通过市场运行机制,进行资源整合共享,加强上下级社之间资本、产权、业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联结,加快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管理体系。目前,河北省社综合改革呈现出“市场化、体系化、实体化、特色化”的鲜明特色,受到了汪洋副总理和全国总社王侠主任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二)浙江省供销社做法及成效
浙江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主要围绕“构建一个体系、创新一项服务、做强两个主体、提升三项能力”开展,即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做大做强;提升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生活服务能力。
1. 以建设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 为重点,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 建设农合联是浙江省社综合改革的重点、亮点,此举旨在打造具有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功能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自去年开始顶层设计、确定首批试点以来,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成效初显。 一是组织体系初步构建。 有6个试点县完成县级农合联组建工作,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班子,农合联理事会会长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供销社主任担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主任。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与供销社机关实行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县乡两级农合联会员涵盖区域内主要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协会和为农服务组织、涉农企事业单位,初步形成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架构。 二是服务功能得以拓展 。在强化供销服务职能、培育信用服务功能同时,调整、划转、整合涉农部门职能,包括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人员培训、开展信用合作、承担部分公共服务等。各试点地区都明确了“三定”方案,对农合联开展工作给予政策扶持。如上虞区将农民合作社、涉农培训、农家乐等管理服务职能委托或划转农合联承担,政府每年给予500万元为农扶持资金。 三是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在农合联组建过程中,注重发挥供销社的骨干作用,确保供销社组织不削弱、资产不受损、队伍不动荡。同时,通过乡镇农合联的组建,大多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入农合联,使基层服务组织的覆盖面明显扩大,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紧密。
2. 以创新合作金融业务为重点,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重点做好“三个推进”: 一是推进农民资金互助会建设。 加强与省金融办、民政厅和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制定了《农民资金互助会管理暂行办法》《农民资金互助会联合会管理暂行办法》《农民资金互助会章程》等政策文件,在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内部开展封闭运行的资金互助会建设试点,建立了由金融部门审批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农合联和供销社具体操作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信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参股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渠道、多样化地涉农金融服务。目前已创办农信担保公司41家,发起成立和参股小额贷款公司8家、村镇银行3家。 三是推进适应农村需求的各种信用便利服务。 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开展“惠农卡”、“供销一卡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周转互助,满足合作社和农户在购买农资、设施投入、产品储购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合作社内部开展征信、评信等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支付、结算、账户托管等服务。
3. 以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夯实基层组织为重点,增强为农服务实力。 一方面, 注重提升社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依托强企工程,大力实施一体化、走出去、品牌化、人才强企“四大战略”,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全省系统年销售10亿元以上企业41家,百亿元以上企业3家,涌现出浙江兴合、杭州合众、湖州浙北、绍兴华通、萧山万丰、上虞大通等一大批集团企业。 另 一方面, 注重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通过资产整合、服务聚合,基层社实力和活力得到提升,乡镇覆盖率从57.59%提升到71.48%,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快速推进,行业协会稳步发展。
4. 以提升农资经营、农产品流通和城乡居民生活服务能力为重点,构建 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 服务体系。 在农资经营方面, 全面推广合作化、一体化、个性化农资服务。引导农资企业和基层社参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发展农资企业(网点)+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农户模式,推行菜单式、保姆式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积极打造智慧农资平台(即利用物联网、地理信息标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农技培训、信息发布、智能化农业生产设施示范推广、优质农资商品展示展销、农资质量追溯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庄稼医院。 在农产品流通服务方面, 把搞活农产品流通作为重要切入点,加大农产品市场建设力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市场网络,大力培育多元化流通主体,广泛开展农市、农超、农校、农企“四对接”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县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网络,重点打造网上供销社。 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方面, 逐步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优化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便利店的经营体系,实施“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在社区、乡村建设以日用消费品、农资“两店”为基础,融合公益性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社达4205家。
三、学习考察启示
通过学习考察调研,我们感到,河北、浙江两省供销社在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产品流通业务开展、联合社机关改革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无论是目前成效还是发展前景,都令人振奋。总的来说,两省供销社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不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推进综合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两地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凝心聚力艰苦奋斗的结果。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推动力度大。 两地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以及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等领导多次专题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就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协调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大力支持;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河北由省长亲自担任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浙江以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为正副组长),制定了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了改革试点市县(河北首批试点11个市、2个直管县及62个县,浙江首批试点3个市、23个县),召开了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其中,河北省社此前提交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要政策突破都已落实。如:明确了新型供销社的职能;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明确了供销社系统内上级社对下级社人事管理的有效参与和干部交流任职制度;允许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支持设立全省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根据中央政策支持情况落实配套支持资金;对供销社商业网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销社创新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小额贷款、投资担保、合作保险、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任务。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进了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向前。
(二) 供销社抢抓机遇,善于借势发展。 两省供销社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主动把自身综合改革融入到当地改革的大盘子中统筹谋划,因地制宜提出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路径,并以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将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点任务上升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内容。如河北省社与省委组织部联合组织实施“旗帜供销”工程,在农村依托乡(镇)党委政府,构建“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的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浙江省社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要求,拓展服务领域,完善为农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功能。
(三)注重真抓实干,坚持创新驱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真抓 才能攻坚克难, 实干 才能成就梦想。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无论是河北探索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还是浙江打造的农合联;无论是河北推广的平山葫芦峪模式,还是浙江推介的上虞供销社经验;无论是河北构建的全链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是浙江建设的网上供销社等,这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践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都很好地体现和印证了这一点。总之,两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为全国总社在系统内推广综合改革,探索了新路,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样本,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四)践行为农服务宗旨,坚持为农务农姓农。 通过对两地的学习调研,调研组人员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两省供销社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始终能够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地方“三农”工作大局,牢牢扣住为农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切实抓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这一核心,因地制宜,扎实开展为农服务。
(五)推进综合改革的共性困扰。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联合社机关改革内生动力不足。 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职工责、权、利不对等,目前还缺乏一些好的奖惩措施。 二是为农服务帮扶带动作用不强。 尤其在带动农民合作社抱团闯市场,系统解决单体农民合作社弱、散、小等方面缺乏强有力的举措。
四、深化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思考
近几年来,我省供销社在全国系统处于第一方阵,2014年综合业绩考核位居全国第四(经营规模全国第五、经济效益全国第三),在促进农村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的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为农服务的基础有所拓展。 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行业协会建设不断加强,去年底分别达735个、3491个、16315个和360家。裕安新安、宿州北郊等基层社以及潜山源潭、颍泉伍明等综合服务社在为农服务中脱颖而出,6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获国家级示范社,省社牵头组建的农资、棉花、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冷链物流六大省级行业协会代表性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二是为农服务的实力有所增强。 2014年全省系统农资销售额453.32亿元、农副产品购进额598.92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193.95亿元、再生资源回收额325.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77%、21.33%、34.94%、22.18%。辉隆集团(已上市)、新力投资集团(2015年参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双赢集团、盛虹集团、安徽茶叶、安徽棉麻、黄山永新(已上市)、宁国司尔特(已上市)等一批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合肥银山棉麻、合肥兴隆肥业、桐城新天地公司等一批企业正在抓紧筹备上市。全省系统社有企业经营领域已延伸到化工房产、冷链物流、担保拍卖、小贷典当等领域;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302家,过5亿元的企业近40家,上市企业4家,全国系统百强企业7家,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发展集群。
三是为农服务的成效逐步显现。 一方面,结合我省美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全系统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六大经营服务网络体系日益健全,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展,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运营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系统拥有各类经营网点60231个、连锁店44113家、配送中心498个,覆盖了全省70%的乡镇。另一方面,紧紧围绕我省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新要求,面向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姆式、菜单式、系列化的农业生产服务,努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辉隆集团在全椒、临泉流转土地2万余亩;宿州意利达专业合作社托管土地1.6万亩,全程社会化服务3万亩,受到广泛好评;桐城新天地农资公司流转土地4.2万亩,开展粮食深加工服务,带动农户2.88万户,克强总理曾亲临视察、充分肯定。
当前,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是摆在全省供销社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发展供销合作事业、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对此,全省供销社应统一思想,厘清思路,坚定信心,奋力推进。通过对河北、浙江两省供销社的学习,我们认为,当前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政支持是坚强后盾。 两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有序推进,除了供销社自身努力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两地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树立了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供销社综合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推进我省供销社综合改革首先必须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就目前来说,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坚强领导,大力营造鼓励探索、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不断优化供销社改革发展环境。
(二)统筹谋划是关键所在。 供销社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联性强,任何一方面改革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增强统筹谋划能力。就我省而言,当前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总体谋划是: 坚持一条主线 (为农服务), 抓住两个关键 (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深化三项改革 (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 完善四个体系 (组织体系、流通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 实现五个突破 (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统筹把握好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点和进程。为此,需要及时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抓紧制订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动员大会,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也需要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形成改革合力,扎实推进改革。
(三)激活体制是源头之水。 通过对河北、浙江两省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学习,我们感到,当前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关键在创新联合社体制。联社活,全局活。在这方面,河北省社已经有了先行探索。如何在联合社机关管理体制、内设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加以创新,取得突破,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探索,比如:如何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机关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联合社机关与省供销商业总公司人员如何统筹使用,畅通人才交流渠道等。一旦舞动了龙头,全盘皆活。
(四)压实责任是重要保证。 供销社综合改革事关农村改革大局。必须要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改革压力层层传导,目标责任真正落实。推进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需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兑现考核结果,做到考核有据、奖罚分明,以此促进改革任务落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