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奇志到庐江监狱调研

02.07.2014  11:28

 

7月1日,沙奇志副厅长到联系单位庐江监狱调研。省监狱管理局及厅、局法制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沙奇志听取了庐江监狱负责同志关于监狱总体情况和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汇报,向监狱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了省厅巡视有关监狱发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就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有关科室、监区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沙奇志充分肯定了庐江监狱党委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在场所安全、教育改造、队伍建设、民生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庐江监狱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好队伍,努力推动监狱各项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各个方面继续争先进位。要加强班子成员作风建设,防止出现利用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收受礼金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止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问题。要严格依法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杜绝任人唯亲、因人设事。沙奇志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升悟性,做清醒的人,明白的人,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要在小事上“栽跟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有定力,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真正做到慎独、慎微、慎初。

沙奇志指出,创建监狱系统法治示范单位是落实厅党委提出的“法治化统领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和载体,目的是在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提升依法治理监狱的能力,推动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从“法治”的概念看,法治既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方式,也是一个过程,一种状态,一个目标。创建法治示范单位有一个从他律到自律再到无律的过程,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倒逼干警职工树立法治意识,通过法治意识指导规范具体的行为,通过规范行为达到法治的效果,使制度成为自觉的行为,制度的运行成为稳定的状态。要树立长期意识,创建工作不是阶段性的、短期的活动;树立全局意识,创建工作要全员参与,不是哪个机构、哪个人的责任;树立规范意识,创建活动相关的制度建设、执法实践、监督工作等都必须依法进行。要坚持全程创建、全员参与、全体达标、全局推动,努力将监狱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

 

(厅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