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沙船过载沉没致人溺亡 亲属私自封锁航道获刑

07.11.2014  17:18

本报讯(记者 侯靖)备受关注的涡河河道龙亢段聚众堵航案于近日终审宣判,3名首要分子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获2年3个月至3年不等刑期。

2013年3月30日凌晨1时许,船民张某的货船在涡河龙亢段河道内,从张某某的抽沙船抽沙。其间,因无人看管,货船严重超载,导致张某的妻子随船一起沉没。随后,死者亲属闻讯先后赶到事发现场,并联系打捞相关事宜。

在潜水员打捞无果的情况下,4月1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张勇某、张勤某等人见打捞尸体无望,就在一起商量封堵涡河航道。后被告人找来船只,用缆绳、采沙船等将航道全面封锁。

航道被封锁,造成大量船只被堵。4月8日下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准备疏散围观群众、疏通部分航道,张勇某、张勤某等人煽动亲属一起围攻工作人员,并以跳河等方式相威胁,阻拦恢复通航,还有人扬言要当地政府拿50万元了事。过了些时候,张某妻子的尸体被确认并打捞起来。

4月10日,航道被疏通,全部滞留船只陆续离去。因航道被封堵,滞留船只600余艘、船民2000余人,造成经济损失共400余万元。

此案经怀远县法院、市中院二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勇某、张勤某等3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抗拒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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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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