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救济处开展向身边“沈浩式机关干部”李大春同志学习活动

15.07.2015  13:51

      2013年至2015年受省委组织部指派,李大春同志赴阜阳市颍泉区挂职任副区长。两年来,他坚持“李大春同志情向人民群众贴近、工作向困难地区聚焦、投入向困难地区倾斜、机关向基层一线深入”的要求,广泛开展走访调研、扶贫开发、结对帮扶等活动,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生活改善,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2015年6月26日,李大春同志被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沈浩式机关干部”称号。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旭军同志指示 “要认真总结,加大宣传”。为及时贯彻落实吴厅长的批示要求,处党支部于7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习方案。

      一是深入领会吴厅长批示精神,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做到每半月学习一次。要求把学习吴旭军同志批示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表彰决定结合起来。二是学习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重点学习沈浩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三是请李大春同志介绍其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先进事迹。通过介绍,使我们了解到李大春同志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心系群众,踏遍辖区所有贫困村;积极主动,勇挑重担;真情关怀,一心解民忧;主动请缨,奔赴灾区第一线;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为我们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标杆。四是座谈讨论。每名党员进行了感受发言交流,大家一致表示要向身边典型学习,从点滴做起,从自己做起,严格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工作,高标准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五是要求全处党员要积极宣传典型,充分运用典型引路,关心、关注、关爱典型。六是运用身边典型激励全处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把救灾救济处打造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模范处室。要在救灾系统打造忠诚、有为、干净、担当、奉献的救灾干部队伍。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信息作者:袁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