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
4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沈大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晓东,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岩,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连茂君分别介绍了沈大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情况。
今后一个时期,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将瞄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创新驱动引擎”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沈大地区的区位和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按照“两核驱动、一带支撑、多点辐射”的发展思路,着力将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四区一中心”,即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以及东北亚地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
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重点推进六项示范内容:一是推进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二是培育发展与传统工业互为支撑的新兴产业;三是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四是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五是集聚创新智力打造“人才特区”;六是构建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格局。
为加快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辽宁省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第一,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示范区发展顶层设计,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同步发力,探索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创新模式,破解创新体系“孤岛现象”,解决创新要素“碎片化”分散问题,实现科技创新的“聚变”和“裂变”效应。第二,着力促进产学研合作。大力探索“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模式;支持建设多种形式、满足多种需求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省内外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推动示范区与“两院十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三,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改革,探索市场化科技成果定价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核心载体作用。第四,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创新和集成使用,制定和完善产业创新发展、企业自主创新、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科技金融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政策法规,形成协同配套的政策法规体系。第五,着力加强示范区建设组织领导。成立辽宁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推进小组,负责战略谋划、宏观指导、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专门推进服务机构,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