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卫国率队,赴芜湖市开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董介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余焰炉,省住建厅巡视员吴晓勤,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鲍挺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居民小区,查看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走访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居委、业主、业委会和省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关于条例修改的意见建议。
沈卫国指出,《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居民安居乐业,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在修改过程中,要正确把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对等;要突出重点、解决问题,做到明确具体,增强条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赋予市、县(区)物业管理一定的自主空间,允许其根据当地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制定不同的标准和规范。
信息来源:城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