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污染防治九大行动 确保合肥大气环境稳定向好

07.12.2016  23:36

2016年,合肥市围绕黄标车禁行、控制渣土遗撒、秸秆禁烧、工业废气减排、小锅炉淘汰与整治、禁止露天焚烧、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市扬尘和绿化裸露土地等九个方面,出重拳、下猛药、求实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PM10、PM2.5浓度不断下降。1-11月,全市PM10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低于年度控制目标2.4%;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自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7天,优良率74%。

一是实施黄标车限行。制定下发《合肥市黄标车淘汰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补助标准,明确资金渠道及资金兑付方式,全市累计兑现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1.7亿元。市财政对新能源乘用车按照国家补贴1∶1配套,对充电站设备予以20%补贴,在市内累计推广新能源车1.58万辆(乘用车1.38万辆、客车0.2万辆),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桩比达到1∶1。

二是坚决控制渣土遗撒。制定《建筑施工土方工程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对渣土运输出入口建设不达标、车辆进出不冲洗的一律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冲洗台、监控视频和照明设施等不达标的不得办理运输证。利用GPS平台实施渣土运输全线监控,从严治理“超速、超载、离线”渣土车,推广新型环保渣土车847辆。完成118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扬尘整治,市建委持续对其进行动态考核。

三是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出台《合肥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率先推行全域、全年、全面禁烧,建立和完善全年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今年午季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出台涵盖秸秆粉碎还田、搬运离田、收储体系、收购加工等一系列奖补政策,今年已投入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资金1.8亿元。

四是加强工业废气减排。突出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减排,完成火电和热电企业脱硫脱硝、水泥生产线脱硝。2015年,完成272家加油站、3座油库、237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376个。

五是加快小锅炉淘汰与整治。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划定市区、县城及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为禁燃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661台,2016年底前完成市区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窑炉淘汰。同时,积极开展燃煤电厂燃煤煤质和节约用煤控制工作,实施皖能合肥电厂2台机组、华能巢湖电厂1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达到燃烧天然气排放标准。

六是禁止露天焚烧。下发《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今年查处违规燃放行为343起,制止违规燃放行为600余起。目前建成区尚有烟花爆竹销售零售店593家(常年店202家、临时店391家),年内将取消所有常年店,进一步压缩临时店。

七是治理餐饮业油烟等污染。连续2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完成餐饮油烟治理项目549个,对在城区117处界定摊群点中经营的烧烤摊点,由各区街城管部门安排专人定岗管理。

八是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建立扬尘治理“黑名单”,将扬尘治理与质量安全监督同布置、同巡查、同处罚,对扬尘违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推进住宅产业化,项目开工面积累计300多万平方米,有效减少现场施工扬尘。整治道路扬尘,全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城区主干道和开发区重点路段基本实现水洗作业;开展“两超、两不”专项整治。

九是全面绿化裸露土地。在全市开展储煤场、采石场、建材企业大排查,整治企业近40家,实施了环巢湖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等80个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拆除关闭了南淝河及派河港区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的散货码头。深入开展“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构建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生态廊道,抓好裸露土地绿化,今年已完成裸露土地绿化3600处、绿化覆盖约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