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青山有“富矿” 林下可“掘金”
中安在线讯 据池州日报报道, 初春季节,徜徉在池州的青山绿水之间,给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处处林下经济示范点。无论是养殖场还是苗木花卉基地,抑或是森林人家,无不显露出无限生机。
“山上种绿树,林下掘金银。近年来,池州积极引导林下经济发展,既获得了生态效益,又实现了林农致富。”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去年,全市林下经济年产值32.5亿元,占林业总产值的14.7%。林下经济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的增长点。
建立三大示范片
贵池区里山街道杨街村通过引进农业企业发展林下种植,建立油用牡丹基地。这家名为安徽瑞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计划在杨街村建设10000亩油用牡丹基地,项目拟分三期实施,预算总投资一亿元。一期计划建设油用牡丹基地2000亩,建设油用牡丹良种苗木基地150亩;二期计划建设3000亩油用牡丹基地,并新建产品加工基地;三期采取公司加农户模式,公司提供苗木、栽培技术指导和保护价收购油用牡丹籽,农户种植油用牡丹,并将生产的油用牡丹籽出售给公司,计划栽植面积达到10000亩,同时规划乡村旅游项目。
安徽瑞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致力于特色、精品木本油料的开发与市场开拓,力争带领项目区所在地周边群众走上林下种植致富之路。”
林下种植成为贵池区发展林下经济的一大特色。除了上述油用牡丹基地之外,这个区还大力推动黄精的种植、开发和利用。贵池区里山街道、墩上街道、清溪街道、梅街镇、棠溪镇、梅村镇等镇(街),黄精野生资源面积达20多万亩。目前该区有安徽精天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池州市合兴精天黄精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家黄精种植专业合作社参与黄精的野生资源培育与开发,开展黄精野生资源培育保护12.5万亩,林下种植黄精3500多亩。去年安徽精天食品有限公司在里山街道培育黄精苗木4万多株,今年计划在合兴村和双河村种植黄精500亩。
记者了解到,贵池区将进一步加大黄精野生资源的培育,大力发展黄精林下种植,同时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黄精的开发与利用。
池州是全省五大山区市之一,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16%,林木绿化率63.61%。近年来,池州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重要手段,作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整合全社会资源,推动林下经济产业乃至林业产业的全面加速发展。到去年,全市初步建立沿江苗木种植与生态旅游休闲,低山丘陵林下种植养殖,山区采集加工、森林蔬菜与森林旅游三大特色林下经济示范片,森林旅游、花卉苗木、木本油料、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森林蔬菜、中药材等六大类林下经济产业初步形成。
政策支持很给力
石台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该县龙山村更是资源匮乏,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很低,大多是靠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大学生村干部王效龙示范引领发展林下经济。经过几年的发展,龙山村成立了土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生态土鸡近25万只,有60多户农户参加合作社,户均增收2.1万元。
东至县洋湖镇八音村有个“野猪林”,“野猪林”的主人叫汪新春。家乡良好的生态吸引在上海创业的汪新春回乡搞林下养殖。如今,他养殖的商品山猪在上海、浙江、江苏等地热销。“野猪林”也逐渐以养殖山猪为主,兼养山鸡、野兔,集生态、循环经济、科技养殖为一体,通过农户代养等多种模式,带领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除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之外,我们搞的林下养殖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离不开政策的引领和支持。”王效龙说。
就林下经济发展,池州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循环经济的要求,创建组织保障、政策引导、科技服务、资金投入“四大体系”,实施推行品牌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等“三推战略”,突出特色优势,强化市场导向,着力推动林下经济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全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基本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导产业和区域发展重点,在积极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池州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和布局。
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林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畜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林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
政府推动下真功
“为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壮大,池州除了在政策层面进行引导和支持之外,还在很多方面下真功夫进行推动。”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方面构建平台,激活林下经济发展要素。池州不断加快构建现代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全市三县一区全部建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林权交易平台,盘活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实现林权证可流转、可入股、可担保、可贷款抵押,着力破解森林资源变现难、林农融资难等发展难题。支持林下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林业资产,以租赁、承包、转让、合资、合作等形式进入市场合理流转。和金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大力推进专业评估机构、担保机构建设,为金融机构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同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财政贴息扶持力度。
另一方面提升产业,进行示范带动。倡办和扶持各种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合作社、龙头企业与财政、金融机构搞好项目对接。在全市因地制宜规划15个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在政策、技术和资金上重点扶持,使其成为引导全市学习和借鉴的成功范例。全市创建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累计评选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81个,示范社75个。
池州还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加销产业化发展的路子,鼓励林下经济企业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打造林下经济“绿色、有机、无公害”优势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高综合竞争力,做大做强,催生扶强一批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
除此之外,每年市财政在市级预算涉农资金中整合安排50万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展奖励补助和项目支持,各县区财政设立了不少于1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整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扶持、林业、农业财政贴息贷款等项目资源,重点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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