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试水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管新模式

24.12.2014  10:19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池州市主城区的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管网管护、建设,都将由池州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全程运作。此项改革,开启了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PPP模式”。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PPP模式”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国内首个由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推出的示范项目。该市探索采取“PPP模式”运作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试点项目,采用“厂网一体”运营模式,将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项目整合打捆,通过“厂网一体”实现排水管理行政权力归集和运营主体合一。该项目总投资7.12亿元,将池州市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雨水750公里排水管网,7座污水泵站打包作为一个整体,授予项目投资公司特许经营权26年。投资公司负责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及排水设施和建设新建项目,期满后,将设施无偿交还给市政府。同时,池州市每年以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和排水设施服务费的方式,购买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在今后26年中,池州市主城区的污水处理、排水管网维护和建设,全部交由新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运作。特许经营期间,池州市每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对合同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指导调整合同履行,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接下来,池州市将在主城区“PPP模式”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将所属县区的污水处理、排水管网维护建设,采用同一模式推向市场。

  “PPP模式”启动后,池州市盘活了多年存量资产,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并通过专业公司做专业服务、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改变了过去政府相关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状况,转变为“不当运动员、只当裁判员”,从而使政府部门腾出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做好监管和督查,进一步提升建设、运营效益。

  【短评】

  拆门槛激活力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拆除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成为各地积极探索的重点。池州开启混合所有制——“PPP模式”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更多领域,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的作用,真正实现社会资本和政府服务的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