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民生工程信息公开透明

02.07.2014  06:59

  池州市公开民生工程信息,“倒逼”公平公正,维护群众民主权益和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民生工程工作的透明度。

  该市明确一个责任主体,即由市、县级民生工程牵头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民生办负责协调、指导民生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民生工程网站链接相关信息。采取两种公开形式,即:一、采取“网站公开”,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按时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县、区、管委会民生办对民生工程信息进行链接公开;二、采取“末端公示”,民生工程政策及受益对象实行长期末端公示,由镇村公开栏公示延伸至村民组(居民小区),接受社会监督。

  该市还要求全面公开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的内容、政策;公开补助补偿类项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程序、补助种类等;受益对象公开,坚持群众评议,实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公开,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