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积极创建“法律进寺庙”示范点活动

28.08.2014  19:15

佛教大市池州市以创建“法律进寺庙”示范点为抓手,通过对“法律进寺庙”示范点的创新管理,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法律进寺庙”活动的辐射和示范效应。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累计160余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设立联络员3名,明确职责和内部分工。

 

二是创新保障机制。普法依法治理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工作小结。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档案,健全工作制度,定期更新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库。建立以宗教管理人员、懂法律的宗教人士及普法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法制宣传员112名。

 

三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建立了寺庙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将寺庙教职人员和佛教上层人士确定为重点学习宣传对象,确保宗教教职人员人手一册普法教材。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寺庙管理人员学法活动。立足寺庙实际,通过礼佛、坐禅开示、早晚功课、参与寺务等活动间隙,将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活动有机融入,向寺庙场所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广泛开展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讲座累计86场次,宣传与教众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22类。

 

四是创新治理手段。积极推进和谐寺院创建,规范文明燃香,打击假冒僧尼整治宗教旅游场所秩序等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寺庙场所管理制度,配套落实治理工作刚性规定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