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构建三项机制 打造宗教和谐关系

06.11.2014  10:26

 

      近年来,池州市着力构建“组织、帮扶、调处”三项机制,实现宗教和谐和睦。该市连续5年评为全省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民族宗教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现争先进位。

 

      一是构建组织机制。全市40个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乡、村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和自下而上的信息网络。市局与县区民宗局、九华山宗教局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市委常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宗教工作例会制度。

 

      二是构建帮扶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四支队伍”建设,先后将47名宗教界人士推荐为全国、省、市、县政协委员,有22人被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投入5000元对重点寺观教堂进行修缮。每逢重大节日,市主要领导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困难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构建调处机制。前移工作重心,建立完善了信息传递、指挥调度、矛盾化解等工作措施。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加强与宗教人士联系,排查不稳定因素,实现信息渠道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于苗头性问题确保“早发现、早掌握、早解决”;对于已出现的问题,确保“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