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05.11.2015 01:29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池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市长、分管市长分别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专题会议,要求11月底前必须完成淘汰任务。为此,经市政府同意,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关于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的通告》(池大气办[2015]12号)。《通告》要求:
一是全市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率先于11月10日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二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对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不予进行审验,要求车主依法进行申报。
三是营运黄标车运输企业(车主),必须于2015年11月10日前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到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四是截至到2015年11月10日,到期尚未淘汰报废的营运黄标车辆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由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强制注销其机动车登记和《道路运输证》。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5.11.2015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