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支持杏花村建设

10.07.2014  17:11
  池州市杏花村是享誉中外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文化品牌,是历史留给池州人民的宝贵财富。2012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加快建设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议案》列为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一号议案。同年3月,池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的意见》。近日,池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会议审议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议案》,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明确要求市政府把加快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作为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实施旅游兴市战略的重要支撑,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促进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要明确发展定位。充分依托杏花村的厚重历史文化和美丽生态山水,以弘扬山水农耕、盛唐诗酒、传统民俗、江南村落“四大文化”为主题,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建设成“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旅游业态”和“中国最有价值的文化旅游品牌”。
      二要优化规划布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尽快修编完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坚持以规划为统领,节约集约用地,优化空间布局,分期有序开发,力争到2020年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两路三水四区”格局全面建成。
      三要加强资源保护。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师法自然,注重杏花村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古迹的修复,突出秋浦河、天生湖等水资源保护,加大对旅游区外围的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旅游区的生态本底保护和修复,做到旅游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互促进。
      四要强化品牌营销。要突出历史文化的传承性、景观景点的特色型,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开发建设高品位文化旅游项目,彰显杏花村文化内涵,打造旅游精品;坚持景区联动发展的综合性和建管营销的统筹性,加强与周边景区的联动发展,强化对外宣传推介,提升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池州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
      信息来源: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