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05.06.2014  12:07
  5月26日至30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了池州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天湖等地水资源管理及《水法》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关于《水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检查指出,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法》贯彻落实工作,围绕水资源保护、饮水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贯彻《水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推进依法治水工作实现新突破;二是要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水利工程建好、管好、用好;三是要要加大水资源的保护力度,重视城乡群众饮水安全,强化水资源的日常监管,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水利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