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与法院联席会议召开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29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召开。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建华,副主任刘国庆、朱燕云、汪方应、张瑞中、朱鸿,秘书长王连旺,池州中院代院长孙康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池州中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张瑞中主持会议。
会上,孙康通报了池州中院2015年主要工作和2016年工作安排,王连旺通报了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与法院有关的主要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施建华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池州法院工作成效,他指出,池州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动法治池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施建华强调,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司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更加迫切,池州法院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主动服务大局。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社会矛盾,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和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二要坚持司法为民。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继续推进司法公开,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强化队伍建设。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四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司法改革各项措施,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司法满意度和公信力。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与中院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配合,更好地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加快推进法治池州和幸福池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