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上调

07.03.2016  16:34

   中安在线讯 据池州新闻网报道,近日,记者从池州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基本生活条件,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池州市实际,池州市调整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有关救济标准。

  按照2015年全市城镇低保实际补差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373元,由此2016年池州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含精减下放职业制武装民警)将在原生活救济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新增53元,由原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73元。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刘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