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公路局长违规发放奖金和过节费被处党内警告
11.10.2014 11:14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昨日,记者从池州市纪委获悉,池州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过其官方网站“秋浦清风”发布通报,通报该市近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注意到,通报提到了包括池州市公路局局长、海事局局长在内的6名违纪人员的姓名、职务及简要违纪事由等事项。当天,记者与这6名被处分人员进行了对话。当事人大多纷纷表示今后将增强政治敏感性,吸取教训,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也希望借此警示其他人员。
汪伟
身份:池州市公路局局长
违纪事由:违规发放奖金和过节费
处理:党内警告
“去年8月1日几部委不是联合下文嘛,严禁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我们都认为这个时间节点是去年8月1日,其实我们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和过节费是在去年6月,否则这么长时间内我们及时纠正错误也是可以的。”汪伟告诉记者,由于池州道路养护工作在全省一直做得不错,2011年以来的每次“迎国检”中,也都为全省争了光,公路人投入也比较多,且前任领导也有所表态。再加上去年池州公路局是全省市级公路局惟一一家获得交通部一项表彰的先进单位。“所以,去年端午节期间,我们给每个职工发放了1000元过节费和1000元奖金。”
据汪伟介绍,纪委介入处理后,每个局领导都及时退还了奖金福利,“我自己的福利还在市交通局,(端午节)一直没拿。”汪伟表示,目前他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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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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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