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莲花县申报“中国莲花之乡”评审结果的公示
29.12.2014 15:45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附件: 关于江西省莲花县申报“中国莲花之乡”的评审意见 在江西省莲花县9月份提交的“中国莲花之乡”的申报材料及江西省花协的推荐意见基础上,根据(中花协字【2014】16)《关于开展“中国花木之乡”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凭据多次深入莲花县调研的实践,于10月13日组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意见如下: 1、历史积淀丰厚。莲花县位于江西省西部,罗霄山脉中段,建县迄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是一个拥有悠久文明的古县,是全国唯一以花卉命名的行政县。并荣获“全国文明县城”、“江西省首届生态文明建设十佳县”称号,素有“红色摇篮”、“天然公园”之美誉。“莲”(包括荷花、籽莲、莲藕等)自唐代就开始种植,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 2、莲花种植规模优势强。2013年莲荷种植面积已达3万亩,莲荷品种达496个,盆栽莲花4万盆,占全国莲荷品种总数的62%,是引进、培育、收集莲荷品种 国内占比例较大的地区。通过大力发展莲产业,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了农民的科技水平,带动了旅游、文化等第三产业发展,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良好。2012年投资1.2亿元在种莲核心区的琴亭镇莲花村兴建了高标准的荷花博览园,连片种植莲花面积5000亩,堪称“莲海”。在城郊连片种植面积属全国第一。2013年成功举办了第27届全国荷花展暨国际荷花学术研讨会,在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14年4月,荷博园被国家旅游局授予国家4A级旅游景区称号。 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方领导充分利用以花为县名的品牌优势,积极兴莲产业、创莲文化、树莲品牌,打造全国闻名的“莲花之乡”发展目标。2012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莲产业种植加工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发展莲花产业的三年发展规划,成立了莲花县莲产业发展局。在抓开发、上规模、创特色、增效益上,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机构健全,政策措施得力。 4、创建特色品牌产业链。该县目前有莲产业种植加工和旅游企业8家,注册了4个品牌商标,开发莲产品10余种,在湖南、湖北、浙江、广东等全国重要地区建立了稳定的营销网络,开展了一系列莲荷品牌展销活动。莲荷特色产业链已初具规模,奠定了农民增收的坚实基础,对推动全县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5、深入挖掘莲荷文化内涵。在政府主导、市场推动两双手的作用下,全县莲产业与乡村旅游、文化摄影和秀美乡村建设都有同步长足发展,已形成生态与文化相融、政府与社会联动、产业与旅游互动的新局面。同时,在努力打造全国闻名最佳赏莲地、莲荷品种集中展示地、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集散地、莲文化传播地的践行中,积极实现打造成为全国闻名的“莲花之乡”的目标。 综上评审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莲花县符合认定标准,同意命名为“中国莲花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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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4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