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快电子商务发展 2017年交易额将达3万亿

02.09.2014  17:40
    近日,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17年,电子商务对江苏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明显提高,江苏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具体目标是: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江苏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4000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力争达到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2%。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龙头企业。
    《意见》表示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和集约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完善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
    在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方面,《意见》表示要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动关键技术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数据分析和价值挖掘,推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普及无线网络,以物联网、基于位置的服务(LBS)、实时通信等技术为核心,实现服务流程智能化、精准化和实时化,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信息技术科研成果和商业模式创新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电子商务创新企业与创业创新基地。
    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紧跟移动通信技术发展和智能终端普及的趋势,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服务企业和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供应商等加强合作,推动电子商务由PC端向移动端延伸发展。支持移动电子商务企业创新业务模式,运用互联网的即时通信工具、社交工具和移动应用程序,提供个性化、实时化、社交化、精准化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推送,不断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省内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积极争取第三方支付牌照,加快建设安全、兼容、快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省内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强个人理财、小微企业融资、保险等领域的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构建移动支付、在线支付、跨境支付等多元化电子支付体系,打造集网络销售、在线支付、融资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设立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交易场所,依托互联网规范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
    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试点,探索政策突破和业务模式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多语种系统、支付结算系统等,加大境外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提升外贸业务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国际国内电子商务交流融合,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或与境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完善仓储物流,加强快递服务支撑,创立自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