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安监局通报汛期尾矿库检查情况 督促隐患整改

11.06.2015  15:36

      近期,宣城市安监局组织对宣州、泾县、绩溪境内的相关尾矿库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检查组肯定了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对查出的问题也现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为确保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宣城市安监局近日专门下发通报,向所在地政府通报相关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闭环管理和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未整改的不得进行排尾作业,整改结束报县(区)安监局销案处理;相关县(区)安监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相关企业隐患整改要跟踪监督;所有矿山企业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责任编辑: 刘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