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8575套公租房等“求亲” 只“嫁”主城区保障户

27.11.2015  08:1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合肥首批建设的8575套市本级公租房已处于后期配套建设阶段,即将验收交付使用,明年初将摇号配租。即日起,符合保障条件的市民可以提出申请了。

8575套市本级公租房将交付

据了解,自2010年起,合肥结合产城融合区建设,各开发园区陆续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668套(含园区企业投资建设30420套),主要面向园区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2012年,合肥开建市本级公租房,将主城区内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其中2012年开工建设8575套、2013年开工建设7215套。截至目前,2012年首批开工建设的8575套公租房即将交付使用,明年初将正式摇号配租。

据了解,公租房保障对象有三类: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不过值得提醒的是,市本级公租房只受理主城区的保障对象申请,如果是开发园区的职工,则仍向园区申请公租房。另外,如果是家庭申请,其保障人口的确定是以核心家庭(夫妻和未婚子女)为基本单位,核心家庭成员应有合肥市区常住居民户籍或合肥市居住证;其中不满16周岁的外地户籍子女在合肥与父母同住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后,可视为该家庭保障人口。

单身职工只能申请集体宿舍

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首先需要领取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如果是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本市户籍”),应到户籍所在社居委领取;如果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申请人(申请家庭),则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此外,也可在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www.hffd.gov.cn)下载。

除了填写这份表格外,不同的人群还需提供不同的材料。如果是本市户籍,须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收入证明;家庭所有成员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应当提供残疾证明。

如果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须提供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合肥市居住证;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婚姻状况证明;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以及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此外,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所在的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记录单等材料。

一般来说,新就业无房单身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单身人员,原则上只受理申请集体宿舍,且不接受个人申请,只能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承担连带责任。

选房排序采取电脑分组摇号

据了解,公租房的分配将采取电脑摇号排序分配,申请受理程序走完之后,将进行集中摇号,与现行的廉租房摇号类似。

申请成套住房的,按照“分层次梯度保障,困难群体优先,一个申请家庭一个号”的原则,进行分组摇号排序。

摇号排序结果在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申请家庭)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在规定时间进行集中选房。在房源具备入住条件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与申请人(申请家庭)签订租赁合同;属于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的,与申请单位、申请家庭(个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申请集体宿舍的,按照“一个单位一个号”的原则,确定单位选房顺序。单位选房后,再向取得集体宿舍配租资格的单身人员分房,分配结果应在选房后10日内报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