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月对水泥行业实施差别电价 列淘汰名单加价

20.06.2014  11:14

  安徽广播网6月20日讯(记者:雷明剑) 为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省物价局、经信委、质监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用电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

  据了解,因实施差别电价政策而增加的加价电费,10%留电网企业用于弥补执行差别电价政策而增加的成本,90%上缴省财政,主要用于支持水泥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和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等规定,对区内水泥熟料生产线认真甄别并上报三部门。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物价局对各地上报情况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布淘汰类水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