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安全监管局开展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执法检查
15.10.2014 12:2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督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查了安徽祥龙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东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青阳县闽青闵青花岗岩矿加工厂、安徽青阳县草野家私有限公司、青阳县龙海水泥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贵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安徽黎虎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每到一处,督查组对照《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内容,仔细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制发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督查组在充分肯定县、区安全监管局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扎实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按照制定的方案要求,加大对危害严重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等行业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二要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对2012年1月1日前竣工但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涉铅生产、家具制造(含木质、竹质和金属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制鞋、箱包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采选、冶金、有色、水泥制造、火力发电等行业的建设项目认真进行梳理,督促其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三要狠抓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年底前,全市已申报且从业人员在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要达到50%以上。对省安全监管局2013年抽查检测存在问题的企业,相关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达到要求。四要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号)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为重点的职业卫生档案,积极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到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真正做到对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早发现、早处理、早治疗,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五要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各地要根据年初下达的年申报任务,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加大对建筑施工、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汽车修理维护、电力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环境卫生管理、货运港口(火车站)等行业申报力度。力争通过共同努力,确保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职业病危害申报任务。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10.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