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防治区铲草采石或重罚

19.11.2014  18:48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治理区,铲草皮、滥挖中药材、滥采观赏石材,或将受到重罚。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陈波作了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修订草案,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和长江、淮河、巢湖的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梯田集中分布区以及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应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同时,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荒山、荒坡和坡耕地分布集中的区域,废弃矿山(场)、采石宕口,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基地,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山区、丘陵区、平原沙土区等区域,应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在这两类区域内,若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采石材、石料、滥挖中药材、兰草、杜鹃花等植物,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让社会公众知晓水土流失的基本情况、成因、危害、防治情况及效益,修订草案中规定,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公告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水土流失成因、危害及其趋势,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其效益。(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