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惠万家 环滁皆美好生活
2015年8月13日,滁州市委书记李明在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上,掷地有声地宣布: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十三五”末,实现“环滁皆美也”,那就是美丽滁州,美好生活!这是激昂的宣言,也是郑重的承诺,传递着滁州市委、市政府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与信心,也点亮了滁州这方土地上万户千家期待美好生活的崭新愿景。
今日之滁州,“民生”已然是最大的政治,“共享”成为最基本的发展思路。2015年,滁州在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民生为本,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办好十件实事,进一步增进群众福祉。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绩效导向,各项民生工程项目及早谋划、抢先启动、加快推进,整体进展顺利。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市到位民生工程资金64亿元,累计拨付资金62.53亿元;全市建设类、培训类项目综合开工率99.5%,完工率93.5%;各类资金发放、补助补贴类项目按序时要求按时发放到位。
高位推进,“八大机制”强保障
近年来,滁州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把手工程、民心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协调小组,高规格推动工作开展;形成了人大、政协监督,监察、审计、效能部门问效,民生办、项目牵头部门督查、调度、通报的良好实施氛围。
为切实保障民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滁州建立起“八大工作机制”——
领导挂帅、部门合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研究解决民生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目标量化、任务明确的责任落实机制,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市民生办每年初将当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到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依据目标任务分解,市政府与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分别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并作为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按月排名、补缺补差的调度推进机制,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市民生办每月召开一次民生工程联络员会议,通报进度,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市民生办每月以表格的形式,分项目、分部门、分县(市、区)进行综合排名,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开通报。
严明纪律、规范操作的项目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快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和完善工程类项目及资产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资金补助发放类项目牵头部门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
方法灵活、定期开展的督促检查机制,市民生办每年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各项民生工程具体督查考核标准,作为督查和考核的依据。各项目牵头部门制定专项督查办法,全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督查。监察和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民生工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
足额保障、及时到位的资金保障机制,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每年预算中足额安排民生工程配套资金,不留硬缺口。民生工程资金实行预算统一编制、统一支付、统一管理,一个漏斗对外,减少中间环节。
注重实效、方式灵活的宣传引导机制,利用主流媒体,采取宣传栏、标语、简报、公开信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宣传,让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工作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标准量化、指标细化的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底市民生办牵头组织对市直各项目牵头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把民生工程变成竞赛工程,将上级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精细操作,拉高标杆硕果丰
滁州市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斜更多财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关系城乡百姓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各项民生工程处处开花,频频叩响百姓幸福之门。
努力实现“学有所教”。补助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免除学杂费2.59亿元,免费为33.28万学生提供教科书,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810.8万元;发放高校和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5032万元,解决了4.1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利用就业技能培训为1.9万人培训了岗位技能;开发公益性岗位2982个,为513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稳定744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固改造11.8万平方米。
努力实现“病有所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累计受益532.2万人,补偿资金11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有6.7万人次享受待遇,统筹基金共支付1.62亿元;城乡医疗救助惠及13.96万人次,补助资金5885万元;为5015名城乡重大疾病患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4423万元;为满足群众妇幼保健服务需求,为2.7万多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816万元,免费婚前医学检查6.27万人,对适龄儿童进行疫苗接种84.57万针次;为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市已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316万份,共有45万例高血压、9.1万例糖尿病、9976例重型精神病人和41.8万65岁以上老年人得到健康管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2488万元;救治艾滋病病人205名、贫困结核病病人561人;为6.2万名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6500多万元,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200例,完成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722例,为530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
努力实现“老有所养”。改建、扩建敬老院8个、床位600张,发放五保供养金8205.74万元;全市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共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481.28万元,高龄津贴2059.43万元;为2480名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发放扶助资金756.81万元;为65.68万名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52189万元。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分配入住3834户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租赁补贴349户;完成棚户区改造18045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17740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05套/户),基本建成13611套;改造农村危房16555户。
努力建设“美好乡村”。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全市929个村实施农田水利、村组道路等公益项目建设1073个(处);为1105万亩种植面积、11.25万头养殖业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建、改建55处集中供水工程,为42.9万农村居民和1.47万农村学校师生解决不安全饮水问题;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开工64座、小型泵站更新改造15990千瓦、小型水闸加固新建45座、中小灌区改造完工20.5万亩、塘坝扩挖8958口、河沟整治395条、末级渠系改造59.06万亩;免费开放图书馆8个、文化馆9个、文化站98个、博物馆7个;在全市107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政府采购演出944场,电影放映12153场,开展体育活动6309场;完成农村危桥加固改造37座;为1679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72万元;社会救助生活无着人员8916人次,资金658.52万元;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4133万元;到位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资金3.6亿元。
调度督促,多管齐下抓落实
在民生工程推进中,滁州大力践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政府一季度一推进,协调小组一月一调度,民生办一月一会商、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并按照快启动、早实施、强推进、重质量的工作要求,市县乡层层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及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为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着力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率逐年提高。
对接会商,工作早谋划。元月份,滁州市民生办、市直各牵头部门即与省民生办和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尽早掌握各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摸清上级部门工作新思路和新要求。市民生办主动赴市直各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会商,总结上年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今年工作形势,梳理工作重点和难点,理清工作思路,讨论促进工作水平提升的新举措,提出重点工作的初步安排。同时,结合与省直部门对接情况,对部分项目任务进行预下达,争取年度工作主动。
夯实基础,制度再完善。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完善了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建立了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并印发了公示指导目录和规范性文本。印发了《滁州市2015年民生工程宣传方案》,整合宣传资源,明确宣传重点,为民生工程宣传争取专业力量、主流媒体支持。协调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分解任务,迅速启动实施。省目标任务下达后,滁州市民生办即协调市牵头部门将任务进行分解,正式下达到县(市、区),于3月中下旬与市直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及早谋划,特别是对工程类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招标准备等工作提前安排,对于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启动招标程序,为项目早开工创造条件。
对标先进,力争争先进位。为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质量,组织各县(市、区)民生办到安庆、合肥、铜陵等地开展学习交流,学习他们在项目推进、民生工程考核、建后管养、宣传推广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同时利用日常与其他地市交流工作时机,不断发现、吸收他们工作中的亮点,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应用,努力提升本地民生工程工作水平。
加强督查,精准调度推进。坚持一月一督查,通过书面汇报、查阅资料、察看项目现场等方式,开展民生工程督查。坚持一月一调度,每月均召开市直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民生办参加的民生工程调度会,坚持市县交流面对面、明确问题点对点,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坚持月通报调度,自4月份起,对工程类、培训类项目分牵头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排名,并将结果在媒体上进行通报。同时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开展民生工程巡视,并坚持每年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担任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定期向他们通报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听取他们对民生工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