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三问:农村低保,怎么认定才有准

23.05.2014  12:00

  随着相关热点事件的报道,农村低保认定问题成了公众关心的焦点。土地生粮不生钱,怎么折算才合适?外出打工,挣多挣少咋知道?他说很困难,你说没到线,这账到底怎么算?估低或者估高都不好:要么应保尽保难实现,要么不该吃低保的吃得欢。算不好,还容易埋下纠纷隐患。

  由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基层民政部门的负责人——安徽省肥东县民政局局长周玉章,听他“解剖麻雀”,谈谈当地是如何精确认定的。

  ——编 者

  一问

  经济状况咋核实

  记者:肥东共有多少户农民、多少户低保户?低保标准是多少?如何计算和划定的?

  安徽省肥东县民政局局长周玉章:肥东县共有农民32万多户、94万多人,享有农村低保的农民有15508户、32694人。低保户约占全县农村户籍人口数3.46%。目前,肥东农村低保人年保障标准为2000元(月保障标准167元)。

  这是根据低保线不低于规定的标准(2014年规定不低于1850元),且按照“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收入增长10%),来确定低保保障标准的。

  记者:低保认定如何认得准?农民家庭财产该如何核实?

  周玉章:肥东县对农村低保对象资格认定主要依据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但农民收入难以精确测算核查。农民收入中实物收入占相当比例,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难以货币化。而且,农民收入受自然灾害及季节等因素影响较大,加之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增加了收入的不稳定性。因而,对于农村家庭的财产状况与收入,我们采取家庭诚实申报、调查测算和民主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定。

  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员,在其收入无法准确核定时,按辖区内同行业平均收入核定。

  记者:很多农民外出打工,而且打工的地方也不稳定,如何保证收入核实的准确性呢?

  周玉章:对于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计算;无法提供证明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从事相对固定职业的农民工,按实际收入计算;其中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比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问

  人情保如何防止

  记者:农村低保认定的程序和流程是什么?如何保障认定的公开和公正?

  周玉章:流程是村民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

  具体来说,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或户主委托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评议。

  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意见,并及时公示结果。县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全部进行入户调查。

  记者:如何杜绝骗保、人情保发生?一旦发现怎么处理呢?

  周玉章:为杜绝骗保、人情保的发生,肥东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城乡低保听证制度,明确民主听证评议小组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3。

  坚持低保公示制度。在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实行公示。对听证评议申请对象、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审批通过的申请对象公示。

  制定并实施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现全县1688名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均按要求实行备案,近亲属享受低保101人,逐一予以入户核查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问

  反映问题有啥路

  记者:如果对于认定结果不满意,有哪些渠道反映情况?如何保障渠道的畅通和监督的有效呢?

  周玉章:农民可以通过重新申请、评议,要求重新入户核实等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信访投诉和举报(市长热线12345、低保监督电话)等方式进行反映。县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公开低保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

  此外,肥东县民政部门每年会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财产和收入如果有动态的变化,怎么落实退出机制呢?

  周玉章: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健全县、乡、村和跨部门联动机制,实施阳光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和复核力度。肥东县保障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收入和家庭成员变化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填写低保动态管理表上报县民政部门,以便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办理延续、提高、降低或终止低保待遇的手续。

(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叶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