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侧记
这是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民族工作领域迎来的又一个重大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对此次会议的召开,作出长达270字的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20多个省区市和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分管负责同志齐聚一堂,在两天的会期里探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
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12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
据统计,我国现有5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1/3左右的少数民族人口常住在城市,全国20多个城市56个民族成分俱全。这使得城市民族工作在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全局中的分量越来越重。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核心是依法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2011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并成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站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截至去年年底,这一平台累计提供法律援助280余次,培训少数民族群众2600余人。哈尔滨市民宗局副局长常忠军说:“我们及时将有困难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纳入救济帮扶范围,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与城市适龄儿童同等对待,切实帮他们解难事办实事。”
在全国,像这样通过创新服务方式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融入城市生活的例子还有很多。
“深圳在土地资源异常紧缺的情况下,投资建设了3300平方米的回民公墓;在原有建成使用的3500平方米清真寺的基础上,近年又重新规划7000平方米土地、财政补贴3900万元建设新的清真寺,明年9月即将建成使用。同时,明年还将启动清真屠宰场建设,更好地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定需求。”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洁说。
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结构和社区环境,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说:“在自愿基础上,我们鼓励推动在商品房、廉租房、保障房、民族团结示范小区等实行各民族嵌入式居住。通过广泛开展‘交朋友、认亲戚、结对帮扶’等活动,推动各族群众相互往来、邻里守望,逐步实现各民族感情上融入、生活上嵌入,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上海现有少数民族人口42万,其中外来少数民族人口27万,大大超过了户籍少数民族人口。据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介绍,他们通过用好少数民族骨干力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等举措,积极引导来沪少数民族群众认同上海、融入上海。目前,上海市拥有一支2500余人的少数民族志愿者队伍,深入全市各社区宣传民族政策、传播民族文化、开展法律援助、提供生活服务,通过贴心周到的志愿服务,与少数民族群众心连心、交朋友,促进了社区民族团结与共融。
武汉市人民政府顾问贾耀斌表示,武汉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经营户”评比表彰活动,按照热爱祖国好、勤劳致富好、遵纪守法好、文明经营好、环境卫生好、奉献社会好的“六好”标准评选表彰模范户,并给予每户5000元奖励。“奖金虽然不多,但鼓舞示范作用十分明显,带动了更多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守法经营,实现脱贫致富梦。”贾耀斌说。
在第二天举行的分组会议上,与会代表就《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55%,但同北上广等城市相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状况是不一样的。”内蒙古民委副主任李国成表示,内蒙古的外来少数民族人口很少,城市中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部分是因草场禁牧后,通过移民进入城市的,也有一部分牧民进城务工。因此,他建议扩大《意见》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范围,将这部分牧民也纳入服务管理中。
“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实际,我认为《意见》的部分条款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常忠军说,比如在做好少数民族流出地与流入地对接方面,建议由省一级政府来统筹安排,减少重复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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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的胜利召开,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城市民族工作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