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认真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准备工作

29.12.2015  10:36

为顺利实施《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贯彻落实省民委培训班精神,淮北市民委及各县区民宗局认真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内容。组织全市民族工作部门认真学习《办法》内容,熟悉变更民族成分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准确把握《办法》的新精神、新政策。

 

二是进行广泛政策宣传。通过民委门户网站、散发宣传单和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让广大市民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三是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自职责,协商建立民族成分信息共享机制、协商联络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四是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对来访、来电的市民,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市民委主任高修涛在全市民族工作部门学习会上强调,要高度重视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地位,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办法》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