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铜陵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10.03.2016 10:1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毅军率民宗侨外工委、市人大代表一行,对该市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市民委(宗教局)、枞阳县民宗局、义安区民宗局、铜官区民宗局关于“两个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县区在贯彻实施“两个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调研组指出,民族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全市民族关系团结和睦,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调研组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民族工作三级管理网络,抓好“四支队伍”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实民族工作专项经费;要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政策法规的认知程度;要落实好、使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扶持帮助少数民族有关企业和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要完善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发事件,重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来铜挂职少数民族干部作用,通过他们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疏导引导工作;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条件,着力在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清真饭店设置、回民公墓建设管理等方面办实事、解难题。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03.201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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