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学习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会议精神

20.05.2015  10:05

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民委委员会议召开之后,铜陵市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做出安排部署,传达学习贯彻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民委委员会议精神。

 

一是及时做好会议精神汇报。会议结束后,迅即整理会议材料,向市领导和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会议精神,让市领导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会议精神。

 

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民委委员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统战部长沈素琍和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民委委员会议精神作出安排。

 

三是拟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民委委员会议,进行传达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