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学习贯彻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会议精神

20.05.2015  10:05

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员会议精神召开后,马鞍山市民委(宗教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全力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组织学习汇报。5月12日,委(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重点学习沈素琍部长、方春明副省长重要讲话和孙丽芳主任(局长)所作工作报告及专项工作部署。5月13日,市民委(宗教局)主要领导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对我市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意见。

 

二是认真部署落实民族村帮扶工作。以全省实施“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为契机,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新一轮民族村帮扶工作。拟从5月中旬开始,深入民族村和民族聚居社区调研,科学编制全市“十三五”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力争将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关于帮扶民族村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推动民族村发展,确保同步实现小康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行政执法主体建设。近期,组成调研组对县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构和人员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全面梳理和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主体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汇报。对没有完全达到省里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建设要求的个别县区,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做好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年内各县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均达到规定要求。结合6月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1期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执法培训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执法良好氛围,全力提升基层宗教干部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