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民族乡互学共建工作机制加快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9.10.2016  12:08

 

为加强民族乡(场、街道)之间的联系,促进民族乡(场、街道)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民族工作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在自愿的前提下,我省11个民族乡(场、街道)签订共建协议。

 

该协议明确提出,从2015年至2018年期间,互学共建双方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主动对接,制定共建方案,细化共建措施,每年召开1到2次座谈会或者联谊会,实地到共建单位参观考察,全面了解共建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现状,共同商量谋划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改善民生的主要思路和措施,真正做到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日前,各民族乡(场、街道)在全省民族乡工作座谈会上对互学互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活动实施一年来,11个民族乡(场、街道)纷纷借助这个平台,组织开展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活动,农忙季节在农业工具上相互支持,切实加强了学习、交流和沟通,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乡(场、街道)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变了部分民族乡群众不愿改变现状、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情况,推动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民族乡(场、街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各民族乡(场、街道)在汇报交流时纷纷表示,此项工作机制是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表示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工作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工作机制的作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