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深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21.01.2015  17:58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加强省检察院和省民政厅协作配合,深入推动我省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意见》指出,在新的形势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提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要从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和对策研究、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咨询和共建工作、着力提高案件查办效果、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运用、共同推进检察建议的落实六个方面扎实推进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同时,为确保我省民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编写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及重点措施》,明确全省民政重大工程建设施工前应当建立预防提前介入制度和全程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中应当抓住法制宣传教育、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管理、追加投资和质量验收五个环节强化预防措施;竣工后要开展工程质量评估和落实结算审核措施,巩固预防效果。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成立预防协调小组,确定预防联络员;建立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总结提升和日常宣传联动机制。

 

上报单位:监察室
信息作者:谢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