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命名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11.11.2016 22:1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由各市推荐,经严格评审并报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省民委决定命名合肥市庐阳区海棠街道荷塘社区等20个单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作为省民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旨在进一步贯彻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培养树立各级各类示范典型,不断扩大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更好地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此次评选活动历时7个月时间,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一是3月初印发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此项活动;二是4-7月指导各市开展市级示范单位培育、评选和申报工作;三是8月对各市推荐材料整理汇总、资格审查后,汇编48个初选单位事迹材料;四是9月1-14日,利用委局网站和手机微信客户端联合开展网络评选,期间共接收网络投票140余万人次,解答群众投诉50余人次;五是9月6日借助安徽日报C4版整版宣传介绍评选活动情况;六是成立以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孙丽芳为组长、省民委副巡视员王俊贵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委部分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安徽日报社、中安在线网站等部分媒体记者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阅候选单位相关材料、资料;七是9月22日召开评审工作会议,11位评委按照评选原则现场查阅候选单位实证材料后,无记名投票从高到低推选产生20个拟命名名单;八是9月23日提交委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命名名单;九是9月26-30日在省民委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下一步,省民委将在2017年全省民委(宗教)主任(局长)会议上进行命名表彰。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1.11.201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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