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6〕116号
省属有关高等学校、委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中的咨询、指导、检查作用,进一步增强年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激励约束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建立安徽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熟悉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系统的教育、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背景,特别是在民办教育管理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研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优先遴选。
(二)熟悉民办高校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作风公道正派。
(四)从事教育管理岗位的,须具有处级以上职务(含副处级);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
(五)能接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二、推荐程序
(一)为保证专家库的权威性和广泛性,请高度重视专家人选的遴选工作,对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其中本科高校推荐3名(熟悉财务和资产业务不少于2名),高职高专院校推荐2名(熟悉财务和资产业务不少于1名)。推荐人选填写《安徽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专家人选推荐表》,并以校为单位统一于3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专家库入选人员名单,建立安徽省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专家库。
联系人:韩传宇,联系电话:0551-62831873(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