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办学校发生恶劣事件将停止招生

23.02.2016  11:46

    没有固定办学地点、违规收费或者筹集资金、教学质量低下……这些都可能导致学校年检不合格。安徽省教育厅日前印发通知,全省各地民办学校2015年度年检工作启动,年检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据悉,对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将会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责编:胡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