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提出离婚 儿子出庭作证

21.12.2016  10:33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妻子起诉,称常遭丈夫殴打,请求离婚,儿子出庭为其作证。近日,界首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家住界首的赵兰诉称,她与被告霍东经他人介绍相识,1988年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次年补办了结婚手续。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一女。在共同生活期间,被告霍东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稍有不慎,原告即遭到毒打。多年来,操持家务、抚养孩子也全由赵兰一个人承担。

  随后,无奈的赵兰带着子女外出务工,霍东追至她务工处,继续对其殴打、凌辱。赵兰身心备受摧残,失去与霍东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为此,提起离婚诉讼。

  近日,界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审理中,被告霍东未予答辩,亦未提交相关证据。其儿子出庭作证,他在一沓书面材料里历数了父亲对母亲的种种家暴行为,支持父母离婚,并请求兄妹俩跟随母亲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在本案庭前调解过程中,被告同意离婚,双方仅在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一些分歧。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愿望强烈,婚生子书面表达了对父亲的憎恨、伤心和无奈,愿意跟随母亲继续生活。

  以上表明,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已无继续维持的必要,夫妻感情确已达到破裂程度。婚生子女现由原告赵兰抚养,不改变婚生子女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其今后健康成长。此外,原告自愿放弃抚养费的追要,对此法院予以尊重。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原告赵兰与被告霍东离婚;婚生子女由原告赵兰抚养,抚养费自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