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
日前,《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等认真组织实施。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总体要求是,围绕“健康中国2030”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聚焦残疾人康复需求,强化基本康复保障,实施精准康复服务,提升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同步小康,为全民健康、全面小康作出贡献。康复服务行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需求导向、精准服务,综合施策、形成机制,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到2020年,全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评估,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并做好信息管理,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经费结算上,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有关惠民项目资金结算。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被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的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与县级残联进行结算。确定为定额补助的项目,由残疾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后再申请补助。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积极谋划增设适应本地需求的康复救助项目。要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康复保障和康复服务能力提高的各项政策。要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残联、卫生计生、扶贫、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黄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