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11.11.2016 23:05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省残联康复处11月1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健康中国建设中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和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大力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康复是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对生命的重建,康复服务是残疾人需求最迫切的民生。努力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基本康复服务,是长期以来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努力方向,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最基础的民生保障工作责任。我省新时期康复服务行动在国家三部委部署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方案》,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原则,明确了我省“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部署了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促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健康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是国家根据当前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低、服务能力薄弱等现状提出,旨在为残疾人精准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重要举措。《方案》提出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针对各类别残疾人的个性康复需求,突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认真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做到需求评估精准、康复服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信息管理精准,确保到2020年,全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方案》明确了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强调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管理;统筹使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用于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为全省推动和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各级残联要在全面准确掌握《方案》精神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广大残疾人对《方案》的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在牵头组织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办公室作用,着力争取当地政府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扶贫攻坚等规划安排,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供坚实的制度和条件保障;主动协调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财政等部门,动员医疗卫生、特殊教育等力量,特别要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工程在残疾人康复工作方面的基础和攻坚作用;整合利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金;积极争取开展适合本地康复需求的救助项目,着力健全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积极动员社会慈善力量、社会服务组织共同参与、支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11.11.2016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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