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宿州成功召开
省残联就业中心6月20日消息: 6月17日至6月18日,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宿州市成功召开。来自全省16个地级市与2个省直管县残联分管就业的理事长与就业中心主任参观并学习了宿州市及灵璧县、泗县残联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成果与经验。会议由省残联就业中心主任余林同志主持,省残联副理事长赵卫弘同志出席现场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6月17日下午,在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曾超同志和宿州市残联理事长杨厚文同志带领下,与会人员分别参观了宿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灵璧县和泗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宿州市虽然地处皖北,经济相对落后,但宿州市残联不等不靠,从建设规划就立足高起点、高规格,以适应新形势下残疾人就业发展的需要。
宿州市残联占地20亩,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共投资2600万元。其中主楼、辅楼各一栋。辅楼是市残联机关和就业服务大厅,大厅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
在宿州市级残联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带动下,县(区)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也已达到全覆盖。全市投入使用和正在建设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达25000平方米。其中,灵璧县政府无偿划拨一栋3000平方米的计生服务指导站大楼给县残联,其中就业服务场所80平方米;泗县新建成4500平方米综合服务大楼,其中就业服务场所90平方米。
宿州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窗明几净,残疾人职业介绍的标识位于正对大门的背景墙上。服务大厅分别开展件办理、政策咨询、年审征金、技能培训和求职登记五项工作。五名工作人员,穿戴统一制服,精神饱满。柜台前还配有五个服务评价器。离窗口不远是电子触摸屏,能及时查阅有关各类服务残疾人的政策法规、就业信息等。大厅的两边是两排崭新的金属座椅,其中最醒目的是一辆轮椅车,在细节上凸显了人性关怀。墙上挂有电子宣传屏,可以更直观更及时地浏览服务信息。
参观结束后,同志们纷纷表示:宿州市残联的规范化建设成绩斐然,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很多,虽然各地经济发展建设水平不一样,但一些好的思路与做法能激发思路,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可取的宝贵经验。
6月18日,现场会如期召开。会议由省残联就业中心主任余林主持。会议首先由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曾超致欢迎辞。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各地市(县)残联理事长就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大家畅所欲言,一致认为领导重视,创新思路,是做好规范化建设的必要前提。大家献言献策,纷纷表态,对照经验,积极查缺补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余林同志在总结各地市(县)的发言中指出,我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与兄弟省份相比,“起步晚,差距大”。中残联就业指导中心领导要求安徽等八个省份,2014年底,省本级、市级和1/3县级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必须全面完成。目前只有宿州、合肥、淮北等少数几个地市符合规范化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求。大部分县(市、区)级残联就业服务机构尚未建立健全。
她指出就业服务机构过去强调就业中心主要任务是“收取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将逐步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收取残保金”转变,这意味着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势在必行。
最后,分管就业工作的赵卫弘副理事长提出具体要求。她指出,宿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经费,值得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学习借鉴。
她要求加快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服务。具体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各地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和各级残联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理事长牵头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按照《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3〕23号)要求,各市在2014年年底之前要确立1至2个示范县(市、区),总结推广。三、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扩展服务内容。针对我省规范化建设中的弱项,如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等,各市残联分管理事长和就业中心主任可采取先行试点的方式,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探索实践,待试点成熟后,再推广各辖区,力争2至3年内,把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成为专业化、个性化、多功能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四、加强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围绕残疾人就业需求,努力建立一支懂业务、精管理、会服务的就业服务人才队伍。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或就业服务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