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残疾人可享政府购买托养服务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我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目前调查摸底、政策制定、托养对象申请、审核、服务机构招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7月1日将进入实施阶段,首批惠及城区1688位残疾人。
记者了解到,申请机构托养或居家安养的条件为: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到59周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智力、精神及肢体残疾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可选择集中托养服务。
此次我市实施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等三种托养方式,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可以从中任选其一。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说,集中托养指托养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提供全日制寄宿服务,开展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日间照料指托养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寄宿制服务,开展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居家安养指托养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上门理发每次20元、送餐两荤两素加米饭每次15元、更换水龙头每个15元、保健按摩半个小时40元……在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和价格表中,非常详细地列出了此次广大残疾人享受的服务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集中托养服务的,每人每月享受800元政府购买集中托养服务补助;接受日间照料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接受居家安养服务的,每人每月享受600元政府购买居家安养服务补助。
市残联负责人表示,市财政局、市残联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的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规范运行。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防止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现象发生。
记者了解到,我市市财政每年将安排残疾人托养服务专项资金,区财政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补助,实行专户管理。今年合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预算资金1646万元,市级安排82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