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残疾人列入法律援助对象 降低援助门槛【人民网 安徽频道】
07.11.2014 12:2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人民网合肥11月6日电(郭宇 吴增彦)日前,68岁的张老给阜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己去年因病导致半身不遂,一直都是女儿在照顾,小儿子不闻不问,想寻求帮助。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第二天法援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便来到了老人家里,现场解答了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并帮助张老办理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通过法援工作人员的努力,近日,小儿子同意支付张老赡养费每月800元。
像阜阳市一样,目前,安徽省范围内的残联机关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残疾人集中的地方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这些工作站点,都安排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定期值班,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据统计,2012年来,全省已为10246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为了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安徽省司法厅将残疾人列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降底法律援助门槛。同时,对“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级以上残疾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听力语言残疾人在接受法律援助时,手语翻译的聘请及相关费用由当地残联负责。
稿件来源:2014年11月6日 人民网安徽频道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7.11.20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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