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钦元强奸案二审开庭 案情重大未当庭宣判

14.11.2015  05:05

  中安在线讯 被告人武钦元强奸一案,2015年5月15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武钦元不服,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案情重大,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