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全省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告

23.02.2020  20:40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通告如下:

  一、立即恢复正常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要在24日前,撤销全省公路检疫站点,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必须全部开通,恢复中断的农村公路等道路。

  二、确需设置公路检疫站点的,要在23日前报省政府审批。

  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开通应急运输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0551-62801593),积极协助解决应急运输中出现的问题。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2020年2月22日

[ 编辑:周美娇]
安徽全力“保通保畅” 确保货物运输“零阻碍”
  新华网合肥3月1日电(周雨濛)3月1日,徽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