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石门乡实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
26.08.2014 21:24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村级接待费开支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导致村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歙县石门乡在《歙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若干规定》出台后,就实行了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
该乡规定,县机关部门和乡镇干部到村开展工作,村与村之间工作联系,村与上级有关部门之间工作联系,都必须执行“零招待”;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宴请上级机关部门工作人员或用于村干部之间宴请;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严禁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赠送上级机关和干部。此外,村干部公务活动不得擅自租用车辆。出差一律不得报销餐费,村主职干部不得从村集体资金中领取误工补贴;严禁巧立名目,变相发放各类补贴、奖金。
凡违反规定的村干部,一律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个人退回违规费用;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退回相应款物费用并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乡“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违反规定报销接待费用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来源:黄山新闻网 作者:王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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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4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