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给山区百姓想要的诉讼服务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歙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歙县系山区、库区等特点,大力创新符合地方特色的司法为民举措,深得当地群众赞誉。
一、“时令法庭”悄然绽放的便民为民之花
近年来,歙县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经济作物种植规模越来越大,特色日趋明显,经济作物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如徽州贡菊、三潭枇杷、歙县名茶、长陔三宝等均名扬在外。这些经济作物在给当地群众带来可观的收入的同时,每年在这个季节也会产生不少纠纷。所有的经济作物时令性强,农忙时节打官司,既耗力又费时,对农民而言经济损失巨大。近年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引领下,大胆探索定纷止争、便民服务新举措。该院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增加群众诉累,按照“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的思路,探索建立了“时令法庭”。
歙县法院“时令法庭”取名伊始,包括歙县法院干警在内的很多当地人都不了解,许多人觉得这不过是“巡回法庭”的“小名”而已,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行,在古徽州大地的山间水口、马头墙下、茶园林荫,50多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纠纷就在群众不耽误采茶、不影响春耕、不来回奔波中化解,普法就在群众端着饭碗、扛着锄头、赶着牛儿的场面中进行。
安徽省人大代表程存照在充分了解该做法后很有见地肯定:“也许‘巡回法庭’还没有做到的事,‘时令法庭’却已经悄悄完成了。”
2016年4月16日,省委政法委组织“政法综治江淮行”大型采访团专门到歙县法院采访“时令法庭”,《安徽日报》在报道中释明与‘巡回法庭’不同的是,‘时令法庭’是个虚拟单位,也是一种法院文化,是法院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涵盖立案、送达、调解、开庭、执行、信访、普法的全过程,重在预防和化解矛盾。
2016年以来,歙县法院共利用“时令法庭”机制,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其中歙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全部调撤结案,此举已经先后被《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省委《安徽信息》、《安徽日报》、安徽卫视、《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等关注、报道。2016年5月25日,张坚院长到该院调研,对此高度肯定,随后黄山市两级法院按照张坚院长指示,迅速在全市法院推广此经验做法。
二、“轮渡调解室”山水画廊里最美的风景
新安江山水画廊是安徽省一条旅游热线,属AAAA级景区,全长约50公里,也是国家级样板航道。年游客接待量百万人,游船是这里的主打项目。2015年7月,一艘游轮与一条渔船在新安江山水画廊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造成一名渔民失踪,游客滞留的事故,歙县法院深渡法庭的法官连续3昼夜轮流主动参与纠纷调解,最终协助各方达成最“货真价实”的赔偿协议。类似的涉及游客、渔船、渔民的纠纷每年都有发生,不仅影响景区社会稳定,也给外来游客造成不便。“为何不设立一个旅游法庭或者是景区法庭?”在2016年全县综治维稳工作例会上,歙县综治办负责人提出这么一个建议。2016年3月,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旺季如期到来,深度法庭的法官与旅游、市场、乡镇联合租来一条机动渔船,挂上一条“歙县人民法院轮渡调解室”鲜红的横幅,黄山市旅游大县诞生了第一个别样的为景区服务的专门法庭。
经过近一年的尝试,“轮渡调解室”收获满满。新安江歙县段沿线有常住人口近10万,首先,轮船可以巡回机动办案,任何时候都可以说走就走,既提高效率又方便群众,其次景区的矛盾纠纷的主体不仅仅是游客,还有当地渔民之间的纠纷,甚至今后的生态公益诉讼等,如果取名“旅游法庭”或者“景区法庭”,显然不足以彰显法院为整个新安江的生态、旅游及渔民服务的宗旨。一年来“轮渡法庭”在50公里航道上的70多个大小渡口频繁现身,累计发放普法材料4000多份,主动参与镇、村两级化解矛盾纠纷72件,送达近千次。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新安江正在进行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全线退出网箱6188只,涉及渔民3万多万人,未发生一起因网箱退养引发的民事官司和行政诉讼案件,这与法院的司法服务和提前介入是完全分不开的。
三、“法官午间在线”与时间赛跑的司法服务
歙县法院下辖28个乡镇,面积2122平方公里,人口50余万,其中85%属农村人口。该院受理的案件,有70%左右的当事人都在交通不便的山村,除了步行外,一般还得乘坐两、三个小时甚至四个小时班车才能到达法院或法庭。如果安排上午开庭,许多当事人需提前一天出门,如果安排下午开庭,当事人则当天无法返回。同时,随着近年来案件数的不断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一名法官一天不再是审理一起案件,如果拘泥于日常的工作时间,将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被动。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该院提出了“法官午间在线”。
首先是适用范围。“法官午间在线”一般是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例如婚姻家庭纠纷、一般权属纠纷、简单的债权纠纷等,以及数额不大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复杂案件则延长工作时间,将庭审延伸到午间继续进行;一个承办法官在一天之内开的第二庭,或是第三庭,可以利用午间时间为当事人提供庭审便利。
其次是适用程序。“法官午间在线”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根据需要对一些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也可启动。通知开庭之日“即到即开”是“午间法官在线”的适用原则。为体现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在立案、法律文书送达或答辩过程中了解当事人出庭诉讼确实有困难的,主动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选择在午间开庭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午间开庭预约申请后,主办法官或书记员及时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在第一时间作出是否在午间开庭的决定。
再次是配套举措。院机关启动“法官午间在线”办理的案件,法警大队派人值班,负责庭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基层法庭启动“法官午间在线”审理案件,法庭干警全体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根据需要积极邀请乡村基层干部到庭,协助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法庭还为生活困难等特殊当事人准备盒饭。
2016年底,歙县法院将这一举措编排成舞台剧《法官午间在线》,并于2017年2月9日参加全省法院文艺调演。
下一步,歙县法院将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努力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着力打造紧跟时代潮流、符合司法规律、深得群众赞誉、根植歙县土壤的诉讼服务新举措。